這幾天,在河南新鄭市龍湖鎮開餐館的黃先生夫婦有些煩:10月15日上午,他們的熱乾面館用了從鄭州帶回的食鹽,被新鄭市鹽業管理局檢查人員認定為“跨區域用鹽”,沒收部分食鹽並處罰款200元。
   18日,記者從新鄭市委宣傳部獲悉,新鄭市鹽業管理局已向被罰者道歉,並退回沒收的食鹽和200元罰款,該局鹽政科科長郭新安被停職,稽查隊長王勝利被撤職。
   事情在經歷多方關註之後,18日14時,新鄭市鹽業管理局工作人員公開向社會道歉,退還黃先生罰款及收繳的鹽,並聘請市民黃先生為新鄭市鹽業局2014年度“行風監督員”。同時,根據媒體的報道,新鄭市鹽業局鹽政科科長郭新安被停職,稽查隊長王勝利被撤職,責令兩人作出深刻檢查,併在全局召開職工大會進行整改,公佈處理結果。
   (綜合《河南商報》、央廣網、中新社消息)  (原標題:河南新鄭:官方道歉退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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