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防城港10月31日電 (龍劍翟李強)廣西東興“12.7”暴力阻礙海關執法案31日在東興市法院開庭審理。由於涉案的11人中有一人未滿18周歲,故該案不公開審理。
  檢方指控,2012年12月7日清晨,正在東興市解放東路興寧市場附近執行緝私任務的海關緝私警車與黃某某駕駛的摩托車相撞,之後在場的民眾與現場執法人員發生衝突,造成10輛警車被打砸損壞,其中3輛警車被點燃焚毀,數名民警在衝突中受傷。
  檢方指控,在衝突過程中,陳某等人分別持石頭、磚塊、木棒等物打砸、推翻警車,並使用打火機引燃警車,被告人張某等人並打傷在現場維持秩序的警察。
  公訴機關以尋釁滋事罪向東興市法院提起公訴,指控陳某等11名被告人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哄鬧事,隨意毆打他人,任意損毀公私財物,破壞公共秩序。目前,該案正在審理中。(完)  (原標題:廣西東興暴力阻礙海關執法案開庭 11人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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